據不完全統計,2021年1月1日以來,已有甘肅、山東、江蘇、長沙、廈門、宜興、福州、泰安、連云港、淳安等10余地上調城鄉居民養老金。
甘肅2021年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礎上增加5元,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113元。5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全部撥付到位,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。
江蘇明確,2021年城鄉居民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60元提高至173元,各地應在今年3月31日前將調整后的養老金發放到位。調整后,江蘇城鄉居民養老金最低標準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高出80元。
山東出臺相關政策提出,2021年,山東省將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,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平均保障水平再增長5%,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。
此外,山西在全國率先實施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。自2021年1月1日起,在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,實施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。年繳費檔次設200元、500元、1000元、2000元、5000元五個繳費檔次。個人繳200元政府補貼70元、繳500元補貼120元、繳1000元補貼200元、繳2000元補貼360元、繳5000元補貼600元。
2月26日,人社部部長張紀南介紹說,我國養老保險參保人數9.99億人,全國所有省份都實現了省級養老基金的統收統支。建立退休人員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,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惠及超過1.2億退休人員。為近1.7億城鄉老年居民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。
今年養老金可能還要漲!有媒體報道,2021年,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人員養老金將迎來17連漲,養老金上調方案已在醞釀,或于近期加快出臺。
文章綜合自:西部網、北方網